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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5 00:00 来源:来凤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的要求,现公开来凤县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1号)及《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照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以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67条,环境质量报告类36条(含环境质量公报1条),执法类17条,其它公开文件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由于编制人员不足未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未列专项经费。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存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够、理解不深的问题。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来凤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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