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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1:37 来源:来凤县统计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与全年经济目标,立足本职,抓实数据质量生命线,担好预警监测职责,守住依法统计底线,坚持信息公开,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扎实的统计保障。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篇,其中统计月报11篇,主动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共2篇;出版2018年《来凤县统计资料手册》、2018年《公报》、2018年《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及2018年《统计年鉴》。

二是主动公开县统计局机构设置情况:县统计局办公地点位于来凤县档案大楼8楼,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向官福为单位负责人,办公电话0718-6282260,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和核算统计股、企业统计股、农村统计股、人口社会科技统计股;二级单位:来凤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来凤县普查中心、来凤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隶属省级管理单位:湖北省统计局来凤经济社会调查队。其职能主要是依法管理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运行情况进行剖析,提供对策建议及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监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居民收支、畜禽、贫困监测、价格、人口、劳动、妇儿、社会、科技、环境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了职责分工,由副局长邓燕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责任股室,具体工作由姚文莉、张璐负责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2019年度,县统计局编制正式文件19份;二是对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容及时更新,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认领了行政处罚5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项,2019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群众申请事项,只存在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本单位向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咨询的情况;三是2019年度,自9月份实行电商平台政府采购起,通过电商平台采购6次,采购金额10166元(实付2166元),在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采购合同1笔,采购金额3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421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收到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为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单位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充实;三是公开内容局限性太大,仅局限于本系统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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