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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1-25 15:27 来源:来凤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来凤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开重要信息内容,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中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补充有关栏目内容,积极推进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中心通过县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更新各类信息30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各股室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由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的“三审三校”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充分运用多重载体,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县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公开中心政务信息,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同时,利用电子显示、政务公开栏等,及时更新中心动态。积极向云上来凤、云上恩施、湖北日报客服端等媒体推送工作动态,让公众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及时在政府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网站上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拓宽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全面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发单位,非行政许可单位,无行政执法权。本单位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府部门网站予以公开,中心虽然建有政务公开专栏,但公开内容不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3年,我中心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内容,重点对党的建设、中心工作要点、招考录用、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不断提高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完善了重大决策信息的发布审核制度。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年度改进措施: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来凤县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中心尚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2023年,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全面落实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明确目标责任,规范开设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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