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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1:34 来源:来凤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一)来凤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位于县档案大楼20楼,属行政机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718—6282043。本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湖北省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项目备案和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其他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协助财政部门搞好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4)负责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5)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县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互助社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6)拟订全县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拟订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

(8)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雨露计划”方面的政策及实施情况。补助对象:“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对象(含实习期)。非全日制中(高)职函授生,本科及以上学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学生、未取得有效学籍及在培训机构就读学生均不能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补贴标准: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2500元/学期/人。

申报方式: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采用入户核准认定程序进行。村支两委和驻村尖刀班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反馈的教育部标注在籍贫困学生名单入户核实,未在标注名单的学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就读证明》,报乡镇扶贫办、县扶贫办审核,根据最终审核认定名单,县、乡、村三级同步开展公示公告,符合补助政策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补到户。

实施情况:2019年度截至目前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共补助贫困学生335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共计839.25万元。其中春季学期补助1560人次,发放补助资金390万元;2019年秋季截至目前已发放179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449.25万元。

(三)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情况:对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1140.61万元。

(四)我办根据《来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帮扶项目的通知》(来脱贫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产业到户奖补政策,制定完善8大类29项到人到户项目奖补政策,共计兑现产业补贴资金9887户、2015.99万元。2019年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76.8428万元,补偿面积65.1024万亩,涉及农户39149户,贫困户受益10249户170.82万元。

2019年我办及时公开全办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2条,发布2019年(春)、2019年(秋)雨露计划公开信息共计7条,其中包括2条春季拟补助名单、2条春季打款名单、1条秋季拟补助名单、2条2017年(秋)—2018年(秋)雨露计划查漏补缺信息(1条拟补助名单、1条打款名单)。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公告1条,2019年脱贫户及新识别贫困户名单公告1条,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扶贫贴息发放公示6条,市场主体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公示3条,挂网招租信息1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7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项

17137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通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建立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全办重点领域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办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专班,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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