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的要求,现公开来凤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档案大楼20层;邮编:445700;电话:0718—6282043)
一、概述
2018年,我县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1号)及《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照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以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县直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并对外发布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及时公开全办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2条。发布扶贫脱贫信息10条,其中:贫困村出列公告1条,脱贫户名单公告1条,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公告3条,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扶贫贴息发放公示4条,市场主体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公示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办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办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建立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存在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够、理解不深的问题。三是全办重点领域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办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专班,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众参与度。
来凤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