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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9:47 来源: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河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大河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机关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镇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办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公开审批程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0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46

0

2073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0379897.1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涉及面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同时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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