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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4 15:52 来源:来凤县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我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截至2022年底,全州9个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中仅有4个完成勘界立标。星斗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与自然生态保护无关的人类活动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改目标

完成全县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监管。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待《恩施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经国家林草局批复后,按照相关政策调整完善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内建设规划、原住民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建设项目。

(三)开展综合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变化动态、人为活动等情况,提前介入,科学引导管控原住民生产生活行为,严防发生生态破坏等重大违法行为。

(四)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建立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内与自然生态保护无关的人类活动管控。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布设界桩实施方案》,在古架山古杨梅州级自然保护区和老板沟野生动植物州级自然保护区布设界桩300个,其中古架山古杨梅州级自然保护区布设182个界桩,老板沟野生动植物州级自然保护区布设118个界桩。《来凤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已编制并上报州林业局、省林业局。

(二)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的建设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建设项目,严把审批关。目前,自然保护区内暂未发现违规建设项目。

(三)常态化开展巡护,科学引导管控原住民生产生活行为。县领导带领相关单位多次在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护,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防火宣传相关事项进行强调指导,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工作。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多次在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护,与村支两委、当地派出所等部门进行交流,旨在进一步减少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各乡镇护林员加强日常巡护。同时,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将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结合,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大喇叭、微信群宣传等方式,严防发生生态破坏等重大违法行为。

(四)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生态环境巡查,巡查重点区域: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及周边生态敏感区域。县领导带领相关单位、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多次在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护,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做出强调:一是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采药、开垦、烧荒等活动;二是要求保护野生动植物,禁止滥捕滥猎。同时强调需加强自然保护区内与自然生态保护无关的人类活动管控。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钱兴月,联系电话:6260706。

来凤县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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