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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6 16:18 来源:来凤县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我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性质不明确,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干部进出渠道不畅通,基层生态环保机构存在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才不足、执法力量偏弱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局干部交流,逐年提升基层环保机构专业人才比例,优化人员年龄结构。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国家、省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二)加强县生态环境分局干部交流,打通领导干部交流渠道。

(三)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公开招录(招聘)中,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类专业比例;支持鼓励现有在职在编非生态环境类专业干部职工进行生态环境类学历提升。

(四)持续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工作能力。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为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要求,我县对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干部交流及人员结构优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整改。

在干部交流方面,来凤县分局作为州局派出机构,积极配合州局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等原则,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截至目前,已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交流领导干部3人,有效畅通了干部交流渠道。

在人员结构优化上,一是在招录(招聘)工作中侧重生态环境类专业人员,逐步提升专业人才比例。截至目前,已顺利招录5名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3人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二是积极鼓励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在职人员提升专业素养,组织8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环境工程类专业(本科)函授学习。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纳入中心组学习、组织“每月一法”学习及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同时,随着干部交流与新老更替,人员年龄结构也在逐步优化。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钱兴月,联系电话:6260706。

来凤县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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