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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17:05 来源: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药化监管股: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用药知识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科学素养,持续提升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质量管理水平,构建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生态。根据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恩施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

二、活动时间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1、启动活动

(1)按照州局安排,同步参加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有关活动,参加州局安全用药月启动活动。时间:11月21日。

(2)按照县局安排,药化监管股举行2023年来凤安全用药月启动活动。时间:11月23日;地点:湖北普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凤店门口。

(3)组织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及公众参加省局“两品一械”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时间:11月下旬。

2、线上线下科普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向公众宣传普及“两品一械”安全合理购用知识,突出老年人、儿童及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安全用药知识重点,增强公众依法维权及自我保护意识。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2)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及进医院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知识,提升公众对药物警戒工作的认知水平;推广使用“个人直报药械妆不良反应小程序”,为公众直接填报不良反应报告提供更加便捷渠道。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底。

3、开展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指导检查活动。做好对“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及指导服务,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督促各企业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底。

四、活动要求

1、按照要求落实“安全用药月”宣传工作,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求活动有影响、见实效。

2、要紧紧围绕公众关切、群众所需,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活动期间,要使用统一的“安全用药月”标志制作各类宣传资料。

3、认真总结经验。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形成报告,按要求报送至上级单位。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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