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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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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来市监药罚【2019】4号 |
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来凤瓦尔高店 |
91422827MA494Q7Q23 |
周建平 |
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销售处方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下同)第十六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版,下同)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给予当事人:1、停业整顿三天;2、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19年8月21日在期限内自动履行 |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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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来市监药罚【2019】5号 |
使用劣药案 |
来凤县旧司镇螺狮塘村卫生室 |
PDY06465H42282719D6001 |
杨学文 |
未制定和执行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未采取措施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记录,合格药品和过期药品混放,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当事人:1、警告;2、没收过期失效的药品。 |
当事人于2019年9月18日在期限内自动履行 |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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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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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益丰大药房瓦尔高店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螺蛳塘卫生室处罚决定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