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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来凤县好利来凤北路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25号)

发布时间:2024-11-15 09:29 来源:来凤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2024年9月10日,我局收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No:CCIC12415663号《检验报告》,判定来凤县好利来凤北路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青尖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局2024年8月13日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检出当事人销售的青尖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于2024年9月11日立案调查。

二、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2024年10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元;3、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030元。

三、发生问题的原因:索证索票不全。

四、企业整改情况:1.下架抽检不合格的青尖椒;2.积极履行本超市的进货查验义务,在以后的工作中挑选合格的农产品。


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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