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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河流河湖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03 16:00 来源:来凤县水利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河湖概况

来凤河流属山区性河流,易涨易落。境内溪流纵橫,蜿蜒曲折,河床浅窄,滩险流急。全县有大小河流29条,总长508.1公里,流域面积1339平方公里。小溪45条,总长138.6千米。干流酉水河,自北而南纵贯东部边境,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由北向南依次为老虎洞河、新峡河、老峡河、怯道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形成梳齿状水系。2017年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有27条501.172公里。

二、县级河湖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者细化实施方案;

(二)组织研究责任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解决;

(三)组织开展责任河湖的巡查和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专项治理、整治行动;

(四)牵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相关地区以及部门(单位)落实流域(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

(五)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

(六)完成上级河湖长和本级总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乡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与村级河湖长明确约定其具体职责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开展责任河湖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劝阻相关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河湖长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落实小微水体具体管理保护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居民保护河湖资源、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级党委和政府在村级河湖长职责约定中,应当同时明确经费保障和未履行职责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四、监管举报


监督电话:12314(水利部) 

12369(生态环境部) 

0718-8250906(州河湖长办)    

0718-6277903县河湖长办)

水政渔政违法举报电话:0718-62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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