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6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育万匠服务万村”行动实施方案》(〔2023〕1146号)文件精神,定于近期举办全县致富带头人暨工匠培训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本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突出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按照基础课、技能课、实训课进行设置,更好地落实农村低层住宅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
理论课程包括《湖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实用手册》、《湖北省乡村建设导则》、《恩施州来凤县农村住宅推广图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筑工程构造知识等。
实操课程为学员按图砌240mm灰砂砖墙(墙高1200mm),考察乡村建设工匠对墙体构造、外墙砌筑工艺、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的掌握情况。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1日(参训人员于10月30日8时30分前报到,11月1日下午返程)
地点:来凤县旧司镇农园
三、培训对象
1.一年内未参加过同类培训,户籍为来凤农业户口,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从事木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管工、防水工等工种的生产作业,有一定技术基础的农村新老建筑工匠。(在校学生、无劳动能力、经专业鉴定为智力问题或一、二级残疾的人员不能参加培训)。
2.参训总人数150人。各乡镇结合之前建筑工匠培训情况,原则上按照一村一匠上报参训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由乡镇研定,在乡镇内予以调剂。同时,各乡镇需选派1名从事相关工作的干部跟班学习。
四、有关事项
(一)参训人员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安全。培训期间严格服从培训单位和培训机构统一管理。培训结束后进行专业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
(二)强化行为监管,逐步落实规范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承接3层以下农房建设和限额以下、村集体发包的小型工程项目持证上岗管理要求,确保建筑工匠经正规培训后,安全意识和规范化意识得到增强。
(三)此次培训由县住建局具体组织,培训期间食宿、会议场所等培训费用由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请各乡镇汇总辖区参训人员名单,务必填写正确信息及联系方式,于10月27日12时前将培训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发至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电子邮箱:616707337@qq.com)。
联系人:县住建局 董世杰 电话:18120525254
旧司农园 陈 润 电话:18871818231
附件:1.参训人员名额
2.参训人员报名回执
来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