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公示的87名来凤县拟任人民陪审员,有3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按照相关规定,递补3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公示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来凤县司法局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0718-6298761 0718-6282590
来访来信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100号司法局214室
附2024年来凤县拟任命人民陪审员补充名单
徐中赋 田晓芬 彭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