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做好 2023 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各乡镇初审,承贷银行测算,县农业农村局审定,拟对张秋生等766户符合贴息条件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的小额信贷给予贴息548772.18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
联系人:张丹
监督电话:07186280191
附件:1:来凤县脱贫小额信贷贴息测算(公示)表(县农商银行第三季度);
2:来凤县脱贫小额信贷贴息测算(公示)表(县邮储银行第三季度);
3:来凤县脱贫小额信贷贴息测算(公示)表(村镇银行第三季度)
来凤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