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18年度扶贫审计结果
(2019年12月26日公告)
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要求,把扶贫审计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进。2019年7月至10月,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全县扶贫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对绿水镇、革勒车镇、漫水乡、旧司镇4个乡镇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中抽查涉及80个行政村、4个社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总体上看,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脱贫决策部署,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压实,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重点贫困地区攻坚力度不断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投入是2017年的11.46倍,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全县46个重点贫困村均已出列重点贫困村,贫困人口减少1.6万人,贫困地区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分红落实不到位,1个村村委会与来凤县一专业合作社签订养蜂协议,向贫困户蜂蜜分红落实不到位,还有110斤蜂蜜未分给贫困户,2个市场主体向村委会分红不到位,2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投资的产业对村集体分红未完全到位,二是1个交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20户危房改造因瓦面质量问题,镇政府重新更换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二、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及政策执行方面
一是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季节性缺水,二是12户易地扶贫搬迁房和危房改造房存在开裂、漏雨等问题,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户有131户旧房未及时拆除、已拆除旧房中有516户未组织复垦。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未按期开工,二是违规发包扶贫工程项目,其中违规发包给未纳入乡镇精准扶贫农村工程备案施工企业目录1个项目,违规发包给无资质条件的承包个人7个项目。
四、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1个乡镇违规提高租金标准,重复列支租车费1.47万元,二是250户贫困户的基本生活设施报销无发票和1个合作社报工程建设费用发票未盖章9.73万元,三是1个乡镇超范围使用精准扶贫统筹资金从精准扶贫资金专户中预缴税收144.92万元,四是1个乡镇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扶贫资金未依法设置专账,无专职会计,以流水账代替账簿,收支以往来形式代替,同时扶贫资金未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对资金来源进行划分。
对于上述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县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