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兹定于2023年10月25日举行来凤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价制定及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0月25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4视频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1.来凤县园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2.来凤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来凤县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4.来凤县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
5.来凤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
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听证代表原则上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共33名,由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组成。
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8人。原则上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乡镇推荐1名)。
乡(镇)代表8人:翔凤镇、绿水镇、漫水乡、百福司镇、旧司镇、大河镇、三胡乡、革勒车镇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各1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共2人),由县人大、县政协推荐。
3.相关单位代表15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信访办各1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人。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17:00以前将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有效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等)发至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覃金兵13477959808;邮箱:406728461@.qq.com。
联系电话:0718-6284750
六、听证须知: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证会相关材料,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提前收集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建议,参会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关闭手机或静音,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的行为。
4.听证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按听证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若听证会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特此公告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