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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规划方案报送审批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3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于8月3日24:00前反馈。联系电话:0718-6286616,邮箱1003744848@qq.com。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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