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预公开

关于《来凤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及法定图则(2022—2035)修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4 10:34 来源: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为加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山体保护格局和建设用地布局,协调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组织了编制《来凤县城区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及法定图则(2022—2035)修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于7月13日24:00前反馈。联系电话:0718-6286616,邮箱1003744848@qq.com。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