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镇四合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为了满足来凤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群众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绿水镇四合村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广场等相关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绿水镇四合村(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广场等相关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绿水镇人民政府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现状调查,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来凤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