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工作,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民政各项事业取得明显成效。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
(一)社会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在全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下,以社会保障助兜底工作为主线,从强化兜底保障网入手,按照“兜底线、建机制、织密网”要求,初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配套,以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切实履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业扶贫责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精准扶贫中的兜底作用,按照全县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先后制定了全县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方案和全县城乡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兜底对象、兜底标准及工作程序,确保了11000余名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如期脱贫,15000余名农村三留守人员享受到了关爱服务政策。同时,我局切实履行驻村帮扶责任,选派了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4名驻村工作队员到旧司镇螺蛳塘村、马家沟村进行驻点帮扶,确保了2个村的贫困户脱贫,村出列。二是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结合全县实际,印发了《来凤县精准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保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解决“两不愁”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脱贫不脱保”政策。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3200元/年提高至目前的4380元/年,月均保障水平由139.49元逐年提高到269.67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年2568元/人提高到年8760元/人,月均供养水平由206.53元逐年提高到728.04元,人均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206.53元增长至2020年的728.04元,增长36.29%。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951.56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465.2万元。三是保障对象评议愈发精准。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大数据比对机制,已逐步实现兜底保障信息化核对、网络化认证与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在大扶贫工作格局之下,通过建立民政与扶贫部门之间的双向反馈机制,有效提高了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操作。四是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面落实城乡兜底保障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补充救助。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十三五”期间,临时救助水平由322.28元/人.次提高到2020年的1238.26元/人.次,特别困难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的最高额度可达到1.5万元,累计救助3.09万余人次,发放救助款物价值2153.01万元,有效发挥了“救急难”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累计募集慈善救助专项资金600万元,发放慈善救助专项资金500万元。定向捐赠助力脱贫攻坚,主动对因患有重大疾病、困难学生、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家庭进行救助,惠及2万余名困难群众。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入5500万元(含土地投入),实施了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全县养老床位达153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3张。投资1800万元改扩建了4所农村福利院,投入500万元完善了124个农村幸福院。目前已建成1所民办养老机构,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0%。 二是不断拓展养老服务措施。“十三五”期间,落实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政策,已累计发放资金4500万元。开展了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失能、半失能认定工作,按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等级核发照料护理费,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服务补贴80万元。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教育,定期进行走访慰问,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有效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城乡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打造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通过深化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改革,以特困供养服务兜底保障为核心,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推动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为主体,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社会福利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一是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从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教育援助、就业援助、康复救助、其他救助等方面织密“惠残政策网 ”,兜牢残疾人民生底线。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县实施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3500余名,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4100余名,累计发放两项补贴3800余万元。二是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建设。儿童福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得到巩固,孤儿监护兜底职责全面履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落实,儿童生存发展底线牢固。开展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 16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 16万元。加强对成年孤儿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鼓励和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儿就业创业,更好融入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实用性为原则,综合利用基层现有服务设施,积极推进了8个乡镇儿童活动中心和15个村(居)儿童之家建设,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适合儿童需求的活动。三是落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了信息台账,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十三五”期间,印发了《来凤县社会保障兜底及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来凤县关爱三留守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来凤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的通知》《来凤县开展“关爱三留守建设幸福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干部结对帮扶留守家庭6125户,帮扶三留守人员18257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最美农村“三留守”人员、脱贫之星等评选活动活动。提高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覆盖率和满意度。
(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城乡社区建设力度不断增强。通过“转、并、联”的方式,将原来翔凤镇桂花树村“撤村建居”设立成桂花树社区,规划整合为12个城乡社区,规划的28个农村社区建设,已完成22个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6个正在建设中。目前,全县共有城乡社区12个,行政村184个,社区服务中心和行政村村民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2%。“十三五”期间,投资1500万元完成了精神堡城市社区建设,大河坝、新拱桥、胡家沟、上寨4个集镇示范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其中新拱桥社区于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得以优化。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党对城乡社区的领导更加坚强,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便民,工作者队伍更加优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探索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2020年9月,制定或修订形成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健全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三是社会治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三助行动” “三区计划” “爱满荆楚” “牵手计划”等项目,推动了全县社会工作全面发展,提升了社会治理服务水平。其中“转转工”村民自治互助会项目荣获“湖北省第五届公益创投大赛二等奖”,并成功入选“2019年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百强项目”。2020年,“转转工”村民自治互助项目作为试点已经在全县8个乡镇开展推进,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帮助村民增产增收,促进乡风文明和提高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社会组织建设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县已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29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9个,是2015年社会组织数量的1.5倍,年均增速达到8%,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增速明显高于社会团体,涵盖经济、科技、农业、文教、卫生、体育、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互动,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初步显现。二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起步发展。2018年投入资金31万,2019年投入资金84万元,2020年投入资金60万。通过购买社工机构服务进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对县内本土社工机构进行结对帮扶,培育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六)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显著。地名词条已基本完成,《地名志》等系列丛书已聘请专家进行编纂和校对,初稿已经完成。标准地名录已完成初稿,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已完成省厅验收合格。通过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已整改16条不规范地名设置。正在开展全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二是积极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实行文明殡葬,清理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33个,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57个。“十三五”期间,县殡仪馆及公墓项目因选址问题造成工程进展严重滞后,目前,新建的公益性县殡仪馆及公墓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完成了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址和总体规划,三胡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启动建设之中。三是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了颁证大厅,结离婚分开办理,正在创建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严格落实“一窗办理和只进一扇门”制度,最大限度压缩许可事项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来优化政务环境,通过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 岗制等服务制度,不断提升民政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十三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制度建设、基本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特别是在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方面需更加精准高效。确保民生保障能力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民政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
二、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的成果巩固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战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在新起点上推进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来凤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以增进社会活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为重要着力点,发挥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深化民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民政在提供和强化专项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民政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逐步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三)工作目标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更加普惠、精准。聚焦托底功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困难群众和社会特殊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救助领域目标群体的覆盖率达到100%。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社会群体为主的适度普惠、城乡融合的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大数据体系得到有效应用,梯度化、精准化程度显著提升。二是民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可及。加强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社区服务功能更加强化,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取得全面进展。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更加完善,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加快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区划服务、地名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收养登记服务等各项工作标准化、 规范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明显提升。三是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体系更加现代、高效。创新社会治理共治共享的内容、载体和机制,有效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互联网+社会治理”和“智慧社区”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精准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党领导的基层自治、群团参与、社会组织为纽带的基层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的基层社会。
(四)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新格局。继续确保社会救助的制度衔接与功能发挥的可持续性,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探索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从单一的现金救助向多维度保障转变的思路,推进社会救助的类别化、个性化。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落实单人施保政策,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探索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统筹使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拓展临时救助方式,及时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临时照料护理、心理抚慰、精神慰藉等救助服务。建立高效的救助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加强救助信息共享,整合救助资源。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形成与就业、社保、医疗、扶贫、慈善等相关社会救助信息的共享机制,全面改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方式和质量。
二是完善以助残、抚孤、康教为重点,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适时调整机制。依托和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新建1所示范性、综合性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机构。不断加强儿童福利建设工作。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构建儿童福利标准体系,提升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儿的养育水平。面向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未成年,建设1个儿童福利工作实体机构。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关爱服务。推进儿童福利领域大数据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儿童福利工作深度融合,扎实做好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水平。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化为辅助、医养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兜底、康养、监管、促进”为核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加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和公益属性。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以增强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为核心,努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落实养老服务税费、土地、金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及监管。建立养老服务结构注册、监管制度,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融合发展。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支持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深化社区互助式养老。打造“五社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等关爱服务制度。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简化审批,完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合作,支持上门服务。
四是以村(居)为重点,以增强村(居)组织自治能力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手段,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以基层自治组织为依托、基层民主为核心、社区建设为平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以及群众自治的领导、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制度,常态化开展共驻共建、互联互动活动。增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通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开展村级组织减负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能边界,逐步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三是以培育发展为基础、提升能力为核心、依法管理为手段、发挥作用为目的,优化布局门类齐全、层级分明的社会组织建设格局。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示范项目,通过公益创投方式,每年资助12个社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补助5万元,县级每年安排补助资金60万元,安排资金300万元。社区工作者及辖区居民心理关爱帮扶项目。针对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和防疫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关心关爱,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社会关系修复等服务,引导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开展放松训练、团体辅导、讲座等活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因长期工作或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投入资金150万元。“三社联动”平台建设。搭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三社联动” 服务平台,开展社区动员、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志愿者骨干和居民领袖培养。每个城市社区10万元,共需50万元。后期每年维护费用3万元,5年共需60元;新建桂花树社区、上寨社区、胡家沟社区、二龙山社区、旧司社区等14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投资2770万元。加大社工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形成以教育培训为基础、岗位开发为重点、机构孵化为平台、激励保障为手段,打造专业社会工作引领志愿者队伍、服务全民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体系。积极推动购买社会服务,通过项目带动孵化本土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培育本土社工人才队伍。
五是形成以优质高效便民服务为目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手段、社区治理和地名婚姻殡葬为支柱,惠及全民、均衡发展、与市场化服务既相区别又相衔接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丰富协商形式和载体,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修订完善后的城乡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作用,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进一步带领村(居)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村(居)小组工作和网格工作融合,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按照简政放权、群众所需的原则,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放延伸,合理确定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职能,夯实“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加大城乡社区工作条件保障,提高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提高服务设施使用效率。实施“互联网+社区治理”行动计划,引导社区居民运用新媒体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主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监督管理。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协同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落实监管措施,对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严格执法。畅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依法设立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指南,推进登记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等业务“一网通办”,加快管理系统和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不同层级、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融通共享,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区划科学化管理,不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乡镇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及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完成勘界工作成果数据整理、联合上报审批、成果验收、成果汇交、资料归档及成果发布等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推进地名规范化管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地名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间地名信息共享互通,借助“互联网+地名+地图+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地名信息日常更新和管理。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规划、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等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慈善事业发展,扩大慈善规模,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引导慈善组织发挥作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普遍设立社会工作岗位,鼓励社区配备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行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完善福利彩票一体化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提高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水平。
六是推进民政基础重大项目建设。结合本县实际,以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为抓手,积极谋划了“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9.81亿元。其中开工在建类项目2个,总投资1.25亿元;前期推进类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4.09亿元;储备类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4.5亿元。开工在建类项目主要包括来凤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二期)和县殡仪馆建设等2个项目;前期推进类项目主要包括来凤县漫水乡农村福利院迁建、来凤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楼建设、翔凤镇桂花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翔凤镇精神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来凤县公墓建设、来凤县农村公益性殡仪服务站及公墓建设、来凤县健康服务产业园康复养老中心、来凤县天年养老公寓等8个项目;谋划储备类项目主要包括来凤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来凤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来凤县五台山旅居养老、来凤县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来凤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等5个项目。
来凤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