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加快我县产业发展,现将《来凤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围绕生产经营要素保障、品牌创建、外贸出口、创新创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培育和扶持市场主体的具体措施。支持范围包括县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建筑企业、旅游企业、物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征求意见的对象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各市场主体、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求意见的期限
公示期为 20天,自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电子邮箱: 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39964914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征求意见”。
书面信函: 请将意见邮寄至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政务服务中心718室(县发改局收),邮政编码:445700,信封上请注明“政策征求意见”。
为便于联系,请反馈意见时注明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
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段婧 0718-6282610
特此公告
附件:《来凤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实施
细则(征求意见稿)》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