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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气象局简介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气象处、湖北军区气象科组建湖北军区来凤气象站(属二等二级国家基本站和航危报站)。1953年1月10日,正式开展业务工作。1953年11月,由军队建制转为地方建制,改称湖北省来凤县气象站,隶属湖北省气象局 。1958年,气象体制下放,划归县农业局管理,业务仍属省气象局直接领导。1960年,省、地气象局负责业务指导。 1971年1月,实行军事管制,更名为来凤县农业局气象服务站;同年10月,更名为湖北省来凤县气象站,隶属于县委、县人武站领导。1972年,军事管制取消,隶属于县农业局领导。1981年归口县农委管理。1982年,气象体制改革,收归省、地气象局直接领导(人、财、物),其它仍归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双重”管理体制。1984年3月,成立来凤县气象局,局、站合一,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气象局为国家一级站。
县气象局内设办公室、业务中心和科技服务中心。来凤县人工影响气象天气办公室和来凤防雷中心挂靠县气象局。编制17名,在编17人。现有职工21人(退休3人、临时工1人),其中工程师10人;助理工程师3人。大专以上学历7人。中共党员党员10人。
县气象局主要职责: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气象探测,并向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资料;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订正;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对可能影响本地的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和预报,为县委、政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工增雨抗旱和人工防雹);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测工作;负责向政府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
近几年,来凤气象事业飞速发展。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气象为农业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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