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1978年恢复重建,经二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个有14个内设科室、47名检察干警的全省先进检察院。
本院内设机构包括:反贪污贿赂局、渎侦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申科、民行科、监所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技术科、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 、监察科等十四个 ;本院党总支下设四个支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本院现有在职干警47人,其中党员39人,占总人数的83%,大专以上学历42人,占总人数的89%,退休人员15人。
近年来,我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已任,为维护来凤县社会经济全面和谐发展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方面。近年来共初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05件 ,立案侦查40件48人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4万余元。在立办的案件中,案值在1万元以上的35件,其中,5万元以上的10件 ,10万元以上的6件 ;被查处的副科级以上干部11人。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方面。近年来,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95人,提起公诉567人。以防止打击不力为重点,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等问题。共监督立案29件 ,追捕追
诉漏犯60余人,追诉漏罪40余条。通过监督,使周行兵贩毒案,“董公”酒楼重大轮奸、强奸案,“沈氏犯罪集团”案等近十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得以侦破,使猖狂一时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
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2004年5月我院办理和纠正了一件历经48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历史老案。
|